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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梅调研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

   日期:2013-08-14     浏览:33    
核心提示:(记者罗娟娟实习记者张柯通讯员钟雄浩)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朱穗生率领省人大调研组在省检察院副检

(记者罗娟娟 实习记者张柯 通讯员钟雄浩)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朱穗生率领省人大调研组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等的陪同下,来梅调研我市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韩小林,市检察院检察长许伟谋等会见或陪同调研。

据了解,2010年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近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外部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有效推动了诉讼监督工作上新台阶。相关部门加强配合,规范和加强了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在梅期间,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并深入五华县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认为,梅州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希望梅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决定》的宣传力度,帮助群众认识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更加明晰自己拥有的权利;检察机关要用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司法公正;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检察院诉讼活动监督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更好地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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