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栏报道了梅城5名车主发现自己小车车牌被盗,盗贼留下手机号码,要求车主交300元才能赎回车牌一事后,平远姜先生也来报料,称其遭遇同样情况。由于他的是深圳车牌,且急着回深圳办事,但怕上高速会被罚。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车主车牌被盗后,在尚未办理补领车牌事宜时,若确有急事上路,可凭报警证明免受处罚。据了解,由于母亲身体不适,前晚10时许,在深圳工作的姜先生驾车回到老家平远县大柘镇墩背村,并将小车停放在村子的空地上。昨日早上7时多,他出门时发现前车牌不翼而飞,车左后视镜上黏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他弟弟按所留的手机号码打过去,一位讲普通话的男子称要交300元才能赎回车牌。
姜先生对记者说,昨日上午,他们家人去当地派出所报案时了解到,当地近日已接到3起类似报警。由于被盗情况如出一辙,且所留字条字迹相像,姜先生推测是同一伙盗贼所为,希望以自己的遭遇提醒其他各地群众加强安全意识,以防车牌被盗。至于姜先生担心的尚未补领车牌确有急事要上高速路是否会被罚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车牌被盗或丢失以后,车主要及时到派出所报案,将派出所开具的报警回执、车牌被盗证明等作为凭证,在一定期限内上路行驶一般不会受到处罚。
(严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