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市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标志着我市森林保险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政策性森林保险是指各级政府按不同比例予以适度补贴,将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进行投保,对因火灾、暴雨、台风、林业有害生物等造成被保险林木损毁(包括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推断死亡)造成损失进行保险赔偿。此项政策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分散林业风险,保护生态安全,体现了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支撑保障作用,是一项政策性惠民工程。
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市以后,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出台了 《梅州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林业、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招投标工作,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目前,按照中央承担50%,省级承担25%,市县各承担12.5%的标准,我市已将853.7万亩生态公益林纳入保险范围,投保资金达1706.14万元。今后,我市将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森林保险知识,激发林农参保意愿,积极推动商品林加入保险范围,切实保护梅州的青山绿水。(杨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