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提出至2015年全市各地都有一间“平价医院”

   2013-07-23 32
核心提示:(记者罗渊宜通讯员李立威谢小华)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平价医疗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府日前出台了《梅州市关于开展平价医疗服

( 记者罗渊宜 通讯员李立威 谢小华)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平价医疗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府日前出台了《梅州市关于开展平价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大埔县妇幼保健院开展 “平价医疗服务”(平价医院)试点。两家先行先试医院近日挂牌正式开展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至2015年全市各地都要建起一间“平价医院”。

《方案》的宗旨是通过设立“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和提供“平价药包”,促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优化服务流程,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建立降低医药费用机制,有效减轻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就医费用负担。

从今年开始,除“平价医院”试点医院外,在市直人民医院、妇保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各县(市、区)级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共2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92个诊室中设立35个平价诊室,占门诊资源的11.2%;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平价药包;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广,到2015年实现每个县(市、区)都建起一间“平价医院”。

“平价诊室”以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主。

服务的重点人群为农村五保户、城市特困户、最低生活保障户、三级以上残疾人员、在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直系困难亲属以及农村退伍复员特困军人等困难群体。“平价诊室”单病种医疗费用较普通门诊降低15%至20%;使用中药的病例比例不低于70%。对以上重点人群免收普通挂号费,减收20%的床位费、普通检查费和手术费。

《方案》中对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的15个病种中、西药,以及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的16个病种的“平价药包”都作了明确规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20元以内的中医药汤剂和适宜服务技术也都列入了“平价药包”。

据了解,市第三人民医院及时部署贯彻实施《方案》,实行先诊疗流程和“无假日医院”,对所有来诊患者免收挂号费;对危、急、重病病人实行先抢救,后收费制度,对“无主病人”通过绿色通道救治;门诊、住院患者市内同级检查结果互认;抗菌药物控制在35种以下,住院患者不超过60%,门诊患者不超过20%;对上述重点人群实行门诊检查费用优惠20%,并开展“平价药包”下乡活动等。

大埔县妇保院按照《方案》要求制定落实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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