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部新城宁新安置区A区二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所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进行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反映。
附着物公示:第四批共4户
公示时间:2013年7月29日起至2013年8月4日止
公示属地: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文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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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单位地址: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办事处二楼)投诉电话:0753-3232570 联系人:邓利民、邓超明、陈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