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验收组到罗浮镇验收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2017-01-05 兴宁市人民政府341
核心提示:昨天上午,梅州验收组对2016年梅州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罗浮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曾招强
 昨天上午,梅州验收组对2016年梅州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罗浮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曾招强,市府办、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罗浮镇负责人等陪同验收工作。

验收组一行首先听取了罗浮镇负责人介绍该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随后,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严格按照验收细则分别抽查了消防栓、村(居)委、“三小”场所、超市等场所,对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反馈会上,验收组对兴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不仅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全力支持,而且组织部署有力,整改措施到位,宣传形式多样,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环境明显优化。同时,验收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监管、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曾招强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梅州验收组的细心指导,表示一定会巩固整治效果,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各项具体意见,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等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为兴宁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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