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枪铅弹当文具卖 兴宁坭陂无知老妇依法获刑

   2016-10-12 南方网1268
核心提示:为贪图蝇头小利,经营百货店的农村妇女阮某竟无知地把气枪铅弹当成文具商品来销售谋利。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
 为贪图蝇头小利,经营百货店的农村妇女阮某竟无知地把气枪铅弹当成文具商品来销售谋利。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阮某犯非法持有弹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家住兴宁市坭陂镇的阮某原本开了间百货店,2014年7月,一个中年妇女来到她的店铺,向她推销气枪铅弹,并告诉她这是文体用品,不是真的子弹。阮某感觉销售气枪铅弹有赚头,遂以每盒2.5元的价格购置了100盒,后再以每盒3.5元的价格卖出去,从中赚取差价。2014年12月16日,兴宁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的线索,在该百货店内查获尚未销售的气枪铅弹58盒共计2700发,包装袋上标注为“文体用品”,但经鉴定,这些铅弹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的民用气枪铅弹。

坐在被告席上,年近五旬的阮某痛哭流涕,她说:“我以为气枪铅弹是文具,哪里知道会触犯法律呢。”

兴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阮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气枪铅弹2700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但鉴于阮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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