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龙田镇高陂村一村民借元宵之机,在民房中储存烟花爆竹倒卖盈利,不想却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春节、元宵期间,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龙田镇不间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2月18日16时许,龙田派 出所民警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龙田镇高陂村一民房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在该民房门口、底楼客厅、楼梯下、杂物间等地方查获非 法存放的烟花爆竹一批。随后,民警遂将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吴某贤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吴某贤对其在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城乡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