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6日,兴宁市径南镇太阳村一位姓丘的村民家里突然来了个手持铁锤的女子,二话不说就将丘家的门窗全部打碎,摆放在屋内的电视机、床垫也被一一砸毁。由于当时丘家屋里没人,大伙眼看这“女汉子”就要抡锤砸楼顶了,吓得是赶忙报警。
接警后,径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这户人家屋外聚集了不少围观的村民,房子的门窗已被砸破,屋内的家电被砸了个稀巴烂,在现场,民警找到了一把铁锤和已被喝掉大半瓶的白酒,砸屋的女子一身酒气,已被酒劲冲晕了头脑,民警只得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到镇卫生院醒酒。
对于太阳村村民和当地派出所民警来说,上面的这一幕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原来,这名女子姓陈,平日里经常借酒劲到丘家骚扰,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怨恨致使她做出这样的行为呢?
经了解后得知,原来此前这陈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本镇大阳村的丘某,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但分手时,却因钱财问题而闹了矛盾,因此经常喝醉酒来丘某家闹事。
由于丘某一直在佛山打工,家中并无人居住,陈某多次醉酒到男方家闹事,当事人都因害怕被纠缠,而不申诉不报案,直至此次自家的房屋差点被女方拆毁,他 才在径南派出所民警的多次劝说下,于今年1月份赶到派出所做材料。后经物价局的核定,陈某英砸毁的财物价值6300多元,毁财价值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 标准。径南派出所遂依法对陈某英做出刑事拘留。
都说好聚好散,分手了居然还多次借酒闹事,反而把自已送进了看守所,这种不考虑后果的行为还真是害人害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