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镇为彻底扭转生活卫生垃圾清运落后现状,创建洁净家园,根据兴宁市对各镇生活卫生垃圾检查考核的有关规定,经镇领导班子研究,结合当地实际,特制定《黄陂镇生活卫生垃圾清运管理考核规定》。同时,召开镇、村两级会议观看了黄陂镇曝光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卫生情况,认真学习了黄陂镇考核规定办法。
该规定明确了各村(社区)辖区清运面应达100%;以户(店)为单元收费率达70%以上;每两天不少于一次清运干净机制;各村(社区)要有1-2名专职保洁员,并落实待遇,对辖区山边、路边、河道的零星垃圾每周不少于两次收集清扫或捡干净,达到全村干净整洁;同时在下月5日前必须完善好上月以前清运台帐,并上墙公布收支情况。同时,该规定对各村(社区)被市、镇两级考核通报批评的处罚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对年度生活垃圾卫生工作优秀的年底将进行评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