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兴宁新闻  兴宁  碧桂园  招聘  水口  车祸  刁坊  兴宁一中  贷款  坭陂 

10月起武汉市转让商铺税款实行当场结清

   日期:2013-10-11     浏览:387    
核心提示:从本月起,武汉市个人转让非住宅(如商铺、写字楼)和单位转让二手房(含住宅和非住宅),实行一次性缴清税款再办证,市民可省时节力。

从本月起,武汉市个人转让非住宅(如商铺、写字楼)和单位转让二手房(含住宅和非住宅),实行一次性缴清税款再办证,市民可省时节力。

据悉,与个人转让住宅不同,个人转让非住宅或单位转让二手房需多缴一个税种――土地增值税。因土地增值税核算复杂,此前,房产过户时需“先预征、再办证、后清算”,市民要跑2次税务部门。

1日起,该市改变原有征收方式,在房屋过户时对土地增值税实行一次性清算。

据省地税政策,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分为多个档次。单位的二手房,根据区域和房屋类型从5%至9%不等,个人非住宅统一为7%。

据市房管局统计,武汉市民买卖商铺、写字楼再倒手转让的数量尚不多。上半年全市二手房交易2.5万笔,其中个人转让非住宅占比仅2.14%。 (记者江萌、实习生李晓、通讯员俞军)

 
打赏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