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对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予以计息,用于计算个人账户储存利息的利率称为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之前,并未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进行统一规定制定,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公布。此次办法中明确,将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记账利率的设定主要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通过合理的系数进行调整。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根据实账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率确定,建立一个或多个职业年金计划的省(区、市),职业年金的月记账利率为实际投资收益率或根据多个职业年金计划实际投资收益率经加权平均后的收益率。
《办法》同时要求规范职工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公布时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6月份由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由人社部和财政部根据各省(区、市)职业年金实账积累部分投资收益情况,每年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