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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新娘输液死亡距婚礼仅半月 家属获赔43万

   日期:2013-10-09     浏览:4010    
核心提示:25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本应在十一长假穿上嫁衣做新娘,六安女孩王义艳却在婚礼前半个多月在村卫生室输液时意外死亡。

25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本应在十一长假穿上嫁衣做新娘,六安女孩王义艳却在婚礼前半个多月在村卫生室输液时意外死亡。

王义艳的姐姐王娟告诉记者,9月13日早上9点多,王义艳因耳朵进水发炎,在母亲的陪同下到了六安市木厂镇鲍兴村卫生室。大约9点40左右王义艳开始输液,母亲因为有点事回家一趟,10点左右接到卫生室医生谢某电话,“她说我妹妹有皮试反应,情况危急。”上午10点半左右,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医生说我妹妹已经死亡,不用送到市里的医院了。”在王娟和母亲再三央求下,急救车把王义艳送到六安市中医院,医生很快宣布其死亡。

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局凡主任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卫生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患者使用过的药品进行了封存,“严格上说属于医疗意外,基本上可以认定为青霉素药物过敏。经过死者家属和医生双方协商后达成和解,谢某支付王义艳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43万元。”

据悉,王义艳去年7月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一家物流公司做会计,“今年8月份辞职回家商量结婚的事情,本来准备十一期间结婚的。”(新安晚报 焦雪、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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