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的刘某与高某一直是非常要好的朋友,2016年,由于高某需要资金周转,刘某就将自己的一张储蓄卡借给高某使用。2017年1月,刘某查出得了癌症,亲朋好友得知后纷纷向刘某捐款,由于现金较多,刘某就从高某那里要回了借给他的那张银行卡,并将收到的近10万余元捐款存进了卡里,但并未修改密码。很不幸,同年2月份,刘某最终因患癌症离世。之后,刘某的哥哥打算将卡内剩余的捐款取出来还给捐款人,但当他去银行取款时却发现卡内竟一分钱都没有了,于是立刻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兰山区朱保派出所民警经侦查发现,这张银行卡被绑定的微信号,并不是刘某本人的微信号,被盗刷的59000元是通过另外一个微信号产生的交易。民警判断,持有这个微信号的人极有可能是嫌疑人。4月15日,民警根据侦获的线索,在该区义堂镇一村居内将盗窃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
经查,2017年2月份,高某将刘某的银行卡还给刘某后,无意间发现自己的微信仍然可以对刘某的银行卡实行转账,遂起意盗窃。随后,高某分多次从刘某的银行卡向自己的微信账号转入人民币59000元用于自己挥霍。
经审讯,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