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强奸 母亲协助被害人报警

   2017-04-08 181
核心提示:无业男子刘某一直住在其母开办的度假村里,去年10月,他强奸度假村女服务员孙某后,孙某告知刘母,刘母大义灭亲,带领被害人报警
 无业男子刘某一直住在其母开办的度假村里,去年10月,他强奸度假村女服务员孙某后,孙某告知刘母,刘母大义灭亲,带领被害人报警。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6年10月7日凌晨,刘某深夜敲开度假村女服务员孙某的房门,提出想与孙某发生性关系。孙某不愿意,在屋内左躲右闪,对其好言相劝,却不料激怒刘某,刘某对她拳打脚踢,孙某被打致颈部及体表软组织损伤。最终,由于体力差距悬殊,刘某将孙某强奸后扬长而去。

  天亮后,孙某找到同事李某哭诉遭遇,得知一个月前,刘某强奸李某未得逞,还殴打了她。二人同病相怜,找到老板刘母诉说此事。刘母说,她的儿子两年多前开始精神状况有些异常,发病时乱发脾气、打人,得知他现在竟然强奸服务员,刘母也希望他得到教训,因此带着两被害人向警方报警。今年3月15日,密云区检察院将刘某以涉嫌强奸罪起诉至密云法院。

  司法鉴定显示,刘某案发时未见精神病性症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他如实供述罪行,其对李某实施的强奸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且被害人表示谅解,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 xna8wbw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