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湖北省纪委发布“每周一案”第六十五期。本期讲述,黄某某是某县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2016年2月,黄某某利用负责本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向全村8名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村民,以“办事费”名义每人收取400元共计3200元的费用以及价值550元一条的香烟两条用于村里接待等开支使用。
该问题最终被纪检部门查实:黄某某利用自己为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的便利,以根本不存在的“办事费”名义违规向村民索钱索物用于村务接待,是典型的“吃拿卡要”行为,构成违反群众纪律错误。黄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要求退还收取的钱物。
省纪委方面认为,“雁过拔毛式”腐败,隐藏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的直接利益,群众感受最为强烈。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很多时候是从身边党员的表现来认识党和评价党的。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的吃拿卡要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根基, 决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