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频繁跳槽
造成资源浪费 影响恶劣
前日,在小组讨论时,方精云就曾表示: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优厚的条件,不计成本地吸收人才,使得“争夺”白热化。而部分引进人才为了个人利益,频繁跳槽,不仅没有发挥引进人才的作用,还带来巨大的人才浪费。
方精云多次谈到一位国家千人计划的专家跳槽经历,给引进他的科研院所、高校带来了巨大损失。他说,一个研究所引进了一位国家千人计划的专家,国家100万的经费刚拨付到位,该人才突然就跳槽到另一个大学任职,理由是对方提出的待遇更高。此后该人才在该大学服务期未满,又去了更高待遇的地方高校。
方精云还披露了上海一所高校5000万科研资金投入,仍遭引进人才“放鸽子”的事例:上海某大学的一位专家,在个人资金已到位,学校投入5000万资金的情况下,又去了另一所高校任职,以获取更高的工资。
方精云说,这样影响很恶劣。首先,目前一个项目的科研经费,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国家和用人单位投入了大量资金,引进人才的非正常跳槽,造成了科研经费大量浪费。其次,这样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科研教学秩序,对原单位的伤害雪上加霜。另外,引进专家走了以后,配套的科研团队都受到影响,给其他科研人员也带来了困扰。
应建立约束机制
遏制随性不合理引进人才
方精云指出,相对普通科研人员,引进人才在薪酬待遇、实验平台、团队组建方面享受了足够优厚的待遇,而部分被引进人才频繁跳槽,追名逐利。
他建议建立规范人才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在国家层面建立合理的薪酬指导体系,确立相对规范的标准。除国防、科工等特殊领域,应设立引进人才年薪上限,如引进人才的待遇比本校的教授高两到三倍,但不能高到五到十倍,住房也应该按照国家标准。
他提出,应建立人才再引进补偿机制,像体育运动中人员转会制度一样,其他科研院所、高校如果要“挖墙脚”,就需支付“转会费”。对于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才,调动单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给予原单位合理的经济补偿,类似“转会费”。这种经济补偿应该包括实验平台、团队建设费用等。
方精云表示,国家应该统筹人才经费,将地方性人才计划经费纳入中央财政管理,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人才经费制度,遏制一些单位滥用经费,随性不合理引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