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西安市长安区人,新中国第一届民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民法总则参与编纂者,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
专访背景:
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将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为了了解牵涉到每个中国人利益的民法总则的编纂过程以及其意义,3月7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孙宪忠。
民法总则:要解决中国特有问题
华商报: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就要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请您先简单介绍一下这部民法总则。
孙宪忠:这次民法总则草案修订,要从民法的历史讲起。从17世纪世界各国就陆陆续续出现了民法典。中国的民法编纂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曾有过,新中国成立后也曾把大量的民间规范做过整理。改革开放后算是第三次民法编撰,制定的民法通则除了民法总则的内容外,还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民法通则的基本思想还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所以需要编纂一个新的民法总则。
华商报:民法总则草案有哪些内容?
孙宪忠:民法所规范的事务涉及社会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和组织,民法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成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基本工程。按照“提公因式”的做法,把民法上的一般问题归纳为民法总则,它也成为了庞大民法规范的统帅、纲领和基础。这次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中规定的问题包括民法里立法根据、基本原则,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问题等,还有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问题,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等,要解决我国特有的问题。
亮点:强调多种责任可同时使用
华商报:你谈到民法总则要起到一个统领的作用,在内容上有什么体现?
孙宪忠:民法总则草案编纂中坚持的几个原则。首先是平等原则。民法只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像行政调拨就不在民法范围内;第二个是公平原则。公平的含义是很抽象,但在民法里时时刻刻都要得到体现,比如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协调问题,民法总是讲个人是利益的主体,实际上也要考虑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协调;第三个是诚信原则。诚信在我们这个社会很重要,应该作为一个基本的规划体现出来;第四个是公序良俗原则。个人的行为要合乎法律的规范,要遵守公共秩序,要符合道德基准。这些都作为民法典中的“上位法”在整个民法体系中要得到贯通和统领。
华商报:这次民法总则编纂是要解决哪些问题?哪些条文有亮点和新意?
孙宪忠:首先要坚持是中国式的法律,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民法总则编纂中间,比如有很大篇幅解决监护制度的问题,就是针对目前中国老龄化问题,传统的法律是解决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到了现在主要面临的是解决越来越多的老人的养老问题,这就是我们民法总则的特点。还有一个绿色原则,生态问题、环境问题本来不是民法范畴的事,但关系到社会个体的生存,所以在民法总则中要有一定之规。另外,关于民事权利修改也是一块很大的内容,在目前这个社会,一个民法典解决不了民事权利保护的问题,因为在民法之外,比如商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道路交通法等,都涉及民事权利,我统计过,我们国家涉及民事权利的立法有200多个,都要在民法总则里面得到体现和协调,让民法总则对它们都有一个管辖的作用,也叫“上位法”。
华商报:您刚才提到关于民事责任的规范是这部民法总则的亮点,怎么解读?
孙宪忠:权利说到底还是要通过责任来保护,民法是一个权利的立法,从现在世界各国看,一些国家法律中间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责任体系,我们的民法总则中把责任这一部分还是写的很细,而且强调多种责任可以同时使用,这样对保护权利更加有利。
民法典:到2020年完成编纂
华商报:民法总则就要提请审议,这个过程如何进行?
孙宪忠:3月8日民法总则要交给全国人大代表审议,大的看基本制度,小的看标点符号,都要一一审查,我们之前都工作了很多天了,每一次看都会发现有要修改的地方。
华商报:您对审议通过有多大信心?
孙宪忠:应该问题不大。
现在把总则的体系做的差不多了,下一步是整合的工作,就是叫法律的编撰,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个是消除各法律之间的矛盾,第二是弥补法律的漏洞,第三要做一些新规范的创造。三个方面内容是下一步民法典编纂所要做的,目标到2020年完成。
华商报:您从2013年就在人大会议上提议案建议编纂民法总则和民法典,这个过程的感受是怎样的?
孙宪忠:一开始压力还是挺大,大家都觉得已有民法通则了,民法典编纂没必要了。其实,民法通则是民法体系中间的一个基本法,可是其中156个条文,只有十几个现在被使用,大量的涉及物权的、债权的,都被单独的法律替代了,而且剩下的条文也多是改革开放初期还未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人们对民法的看法,所以我就想这些条文都不符合实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