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2月28日报道,中国最高法院2月24日表示,中国法院系统2016年共受理5665件破产案,比前一年增加了54%。其中约3600件案件获审结,85%已审结案件导致了破产清算。
“这与清理僵尸企业和提高经济效率有关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驻校法律学者苏珊·芬德尔说,“省级法院在报告破产案件数量时说明了这一点。思路是拯救能救活的企业,清算救不活的企业。”
报道称,尽管还没有完整的区域数据,但似乎有很高比例的破产清算企业来自以中小型制造企业闻名的华东地区,逾1600家企业来自浙江省和江苏省。
许多破产清算案也来自遭遇经济挑战的中国东北地区,其中346件来自辽宁省。2016年辽宁省发生了引起极大轰动的破产案件之一:东北特钢集团在发生一连串债券违约后,于10月正式进入重组过程。
报道称,在中国,有数以千计的僵尸企业已无力经营下去,只是在地方政府和国有银行的支持下勉强存活。中国国资委去年梳理出一份中央政府拥有的僵尸企业名单,列出总资产达3万亿元人民币的2041家特困企业。
浙江大学法学教授叶增生(音)说:“中国经济放缓,导致了破产案的增加。”他接着说,总体而言,破产案件数量仍保持在低位。
2008年至2015年期间,中国的法院共受理了近2万件破产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去年表示,中国法院每受理一件破产案,对应着另外100至250家企业停业——主要是通过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
自2015年以来,中国政府更多地呼吁法院受理更多破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