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反馈意见指出,被巡视单位多数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4家单位存在“四风”问题。市高院、市三中院、市四中院和市知识产权法院均存在“以培训为名用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的问题,另外,知识产权法院多名法官违规在社团兼职。市政府参事室缺少组织参事开展调查研究的刚性制度,参事调研和提出意见建议少,整体质量不高。市社会主义学院存在党的活动娱乐化问题。
“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是巡视反馈意见中的“标配”,在此次公布巡视反馈意见的9家单位中,8家单位都有此表述,唯有市政府参事室例外。
去年8月29日至9月5日,北京市十二个市委巡视组分别进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等36家单位,开展十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巡视时间为2个月左右。此次公布的9家单位分别由第一到第三巡视组负责巡视。
【个案】
●市高院
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
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中兼职,有的退休处级干部从事与原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并领取报酬。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以培训为名用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折扣,存在超范围使用公车的情况。违规使用培训经费。
●三中院
违规组织院庆活动
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不规范,建院3年,未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党的建设薄弱,支部建设推着走,有的支部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有的突破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和条件,选任程序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松散。监督薄弱,对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不够,廉政风险防控薄弱。“四风”问题犹存,办公用房整改不够坚决彻底,超核编租用公车,违规组织院庆活动,以培训为名用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
●市四中院
开庭不准时、不按规定着装
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不严格,民主推荐范围窄,程序不规范。作风建设有差距,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开庭不准时、不按规定着装等作风问题仍然存在;以培训为名用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现象仍有发生。
●知识产权法院
多名法官违规在社团兼职
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不严格,存在人岗分离、职能错位现象,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发生,存在搭车公款旅游现象,以培训为名用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与研究会(社团组织)的关联紧密,存在利益冲突风险,回避制度不健全。多名法官违规在研究会兼职,部分差旅费在研究会列支。
●市法学会
公务接待超额超标
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存在“松懒散”现象。“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够。对审计揭示的问题整改不力。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连续多年出现虚列财政资金等违规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存在借公务参观景点现象,公务接待超额超标,违规购买购物卡和礼品。
●政法职业学院
财政资金划入企业规避监管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领导班子进取心不足,服务一线教学意识不强;有乱发补助和变相公款旅游现象。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资金管理有漏洞,执行制度不严格,财政资金随意划入院办企业规避监管;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有的重复投资造成资产闲置;项目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等。
●市委统战部
违规发补贴和处理财务账目
履行核心职能存在薄弱环节,发挥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还不够充分,工作统筹还存在短板,与统战对象联系还不够广泛和紧密;个别部门、个别干部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严格,超标准支付或领取讲课费,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处理财务账目等。
●市政府参事室
参事建议少质量不高
缺少组织参事开展调查研究的刚性制度,参事调研和提出意见建议少,整体质量不高;对参事管理不严格,没有硬指标、缺乏硬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用服务代替了管理;参事选聘工作不严谨,参事人选的条件和标准不具体,考察程序缺失,退出机制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问题较多,支出和报销手续不规范,审批不严格,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
●社会主义学院
存在党的活动娱乐化问题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部分班子成员工作热情不高、担当精神不强、精力不集中、能力不足,班子合力和整体功能缺失;机关党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存在以工会活动代替党的活动、党的活动娱乐化问题;抵制“四风”不坚决,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约束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