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方采访获悉,在盐改落地过程中,一方面“外省盐企跨区经营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盐改的难点逐步暴露,政策落地后的执行尺度和细则成为各方争议的焦点,而盐业生意背后的利益博弈也逐渐浮现。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院教授洪涛表示,政府出台改革方案后,需要配套一些操作细则,以避免实施过程中将政策片面地“为我所用”,使改革打折扣。而这需要建立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若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很容易受企业利益的驱动进行行政管理,有可能会有很大的负面效应”。
多地现外省食盐被扣
2月7日,重庆市盐业集团(以下简称重盐集团)一位中层领导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其运往遵义南火车站的数百吨食盐被当地盐务管理局查扣一个多月仍未归还。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重盐集团的遭遇并非孤例。河南省《南阳晚报》1月初报道称,新野县盐务局扣押山东肥城精制盐厂生产的精制盐30吨;江苏省盐务局官网1月20日发布消息称,连云港市盐务局“先行登记保存”湖北广盐蓝天盐化公司生产的三晶牌食用盐19.2吨。
上述事件进展如何?盐企是否已经获得“放行”?记者2月7日致电山东肥城精制盐厂,对方表示“还在办理这些事”,但因相关负责人出差了,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随后,记者致电了湖北广盐蓝天盐化公司,对方也表示负责销售的同事在外地开会,自己并不掌握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媒体报道及公开披露的信息,监管部门查处的理由集中在“外省盐企跨区经营不规范”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记者采访发现,山东省、陕西省都出现“外省盐企跨区经营不规范”的情况,而上述重盐集团中层领导还表示,其食盐产品在福建省、湖北省也有被扣押的情况。
接近贵州省盐务局的一位知情人士2月8日向记者表示,指导盐业体制改革的“211文件”太过笼统,仅规定盐企跨区经营的四种方式,在新老制度交替的过渡期内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情况,“我们要确保食盐安全,那我们就要有好的批发环节的经营秩序,秩序不好食盐安全从何谈起,监管就失灵了”。
陕西省华阴市盐务局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华阴市盐政稽查队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其盐业公司配送人员向监管部门反应有外省盐“违法”进入当地市场,华阴市盐政稽查队正准备着手处理,但苦于行政手段难有强硬措施,“我们从网上查211号文,省与省之间可以跨区运营,但是地级市(不行),比如渭南市就不能往外省卖,只能卖到陕西”,“盐改存在的问题就是这样的,法律文书还没有出,政策就模糊一点”。
政企分离是关键?
“盐改开始以后,在实施过程中肯定有些困难的,仅仅有一个改革方案是不行的,涉及到利益关系,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去制约。”洪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法律法规正在路上。日前,《上海证券报》报道称权威部门表示《食盐专营办法》和《盐业管理条例》等涉盐法规正在征求社会意见,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实施细则问题有望获得解决。而除此之外,盐业体制改革的推进还有不少棘手的问题。
盐被称为“舌尖上的第一味”,食盐是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盐业体制改革旨在打破食盐划区经营,在酝酿改革多年以来,食盐安全也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确保食盐安全,维护公共健康”在盐业体制改革的方案中也被作为大前提。
然而,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食盐安全或许会被当做利益相关方的幌子,成为一种博弈的手段。对此,洪涛也向记者分析认为,利益博弈过程中当然不会以地方利益、税收问题来限制跨区运营,而是有可能以质量安全做借口。
长期关注盐改的上海旨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邹佳莱向记者表示,这类利益博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企还没有分开。
记者也在采访中注意到,目前多地的盐务管理部门与当地盐业公司关联仍然甚为密切,“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很容易受企业利益的驱动,来进行行政管理,有可能会有很大的负面效应。”在洪涛看来,政企难分是盐改的难点,“政企不分的话可能形成自然垄断,会对市场的供求关系、价格造成严重扭曲,导致改革目标不能实现”。
政企不分难保公平竞争,政策制定者也并非不知晓其中利害。国家发改委在盐改落地实施伊始就表示,计划2017年年底前,实现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分离,防止排斥市场竞争和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