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线 供给侧改革将贯穿今年农业工作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农办主任唐仁健表示,近几年我国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虽然开了头、有进展,但需要在发展目标上再聚焦,在工作路数上再厘清,在政策举措上再加力。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主线,共分6个部分33条,主要内容包括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等。唐仁健表示,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农业供给质量。要用改革的办法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文件首先指出,要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其中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优化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引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以及划定稻谷、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
广发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郭磊表示,农业供给侧改革依旧可以从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三个角度去理解。去库存的重点是收储制度改革和粮食价格的市场化。以玉米为例,目前我国收储制度下玉米储备量极高,价格亦与国际市场脱轨,目前已经根据“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进行了试点改革,未来将进一步推进。降成本的重点就是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三权分置”的主方向已经确定,但近年来进展并不快,2017年是农业供给侧改革年,相关领域的突破值得关注。
补缺 财政投入做好整合与撬动两大文章
资金供给不足一直是掣肘“三农”事业发展的“短腿”。中国社科院此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目前“三农”资金的缺口高达数万亿元,资金的供给严重不足。而确保“三农”的资金投入也成为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关注的问题,文中提及的多项改革举措,成为一大亮点。
文件提出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其中包括要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制度改革;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调整产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范围,盘活粮食风险基金;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粮棉油糖和饲草料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的补贴力度等。
同时,文件提出,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包括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在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探索以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建设等。
唐仁健表示,确保农业农村投入,一方面是确保增量,文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另一方面是下功夫用好用活存量,做好整合和撬动两篇大文章。
唐仁健表示,整合,就是通过对存量资金进行统筹整合,集中力量把最该办的事办好。文件提出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撬动,则是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作为“药引子”,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文件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奖代补和贴息、建立担保机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等措施。
针对农民普遍关注的补贴政策安排,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不久前透露,现在已经进行的农业补贴改革,基本原则是存量调整、增量倾斜。他说,已经给农民装到口袋里的钱,政府不会再掏出来,但是要优化,使它能够用得更好。同时,增量要向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是政策导向。
亮点 农村金融创新有望全面提速
农村金融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引擎,多年来我国已经逐步建立了相关政策扶持体系,但是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仍然面临着很多突出的问题,包括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包袱重、分布不合理,农村金融业务经营成本高、风险高、信息不对称、供给不足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方面着墨较多,提出了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等一大批具体改革措施。
一位长期从事农村金融的业内人士表示,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内容都会涉及农村金融,但从落实效果来看,成效有待提高,农村金融仍是金融体系最薄弱的环节,因此要在这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要把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解决金融业自身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开发适应性金融产品及服务。
业内人士建议,农村金融要坚持和完善政策性、合作性和商业性三者结合的体系建设,在这个体系中,三者之间既有分工、又有竞争,以满足农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告诉记者,农村金融领域的业务成本相较其他金融业务更高,从而抑制商业金融的盈利性。在现有框架下,可以尝试让更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介入。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多是中长期,且资金成本更低,因此可以承受风险较高的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今年要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就此,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业内专家对记者透露,立法或主要针对金融机构,目的是确保金融机构对农业发展在资金上保持一定支持力度,“例如,立法可能会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规模、比例,涉农贷款相关利率的设定以及财政的利率补贴给予规定,同时可能也会明确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对涉农贷款达到某个比例之上的,给予税收减免等。包括土地的相关抵押问题等也会有所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