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事件被认定为“责任事故”,10名领导被问责,5人给予警告处分,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被罚款50万元。与此同时,对于受损失的6000余户居民,每户减免8立方米的水费。
【进展】郑州市城管局、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再次来到东方今报社,公布调查结果
继去年12月30日之后,郑州市城管局党委副书记李平、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依群于1月4日下午再次来到东方今报社,就此次自来水“浑黄事件”调查情况和追责结果以及对受损用户的赔付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
去年12月12日,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及其周边出现自来水发浑发黄问题,给市民正常用水造成严重影响。
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东方今报连续三天对此次事件进行报道。12月30日,东方今报又以《郑州自来水“浑黄”事件再调查》为题,刊发了三个整版的深度调查报道。
这组报道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也引起了郑州市政府、郑州市城管局和郑州自来水公司的高度重视。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依群说,东方今报大篇幅报道郑州自来水“浑黄事件”后,公司党委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了解事件进过,并启动追责程序。公司纪检监察室向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配水管网项目部、生产安全部、客服中心、宣传处、设计院等七个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定性】经过调查、问询,初步认定此次自来水“浑黄事件”为“责任事故”
孙依群说,去年12月30日启动追责程序后,今年1月2日,自来水公司再次召开专题会,深刻反思工作。
“调查工作从实施东周水厂管道改造工程入手,从项目决策、工程设计、方案制定、立项实施、施工管理、冲刷消毒、并网运行及出现黄水后应急处置等方面,逐项进行梳理,对产生黄水问题的原因进行查找、分析。“自来水公司公布的《自来水公司就东区出现黄水问题展开调查处置》的说明中,这样描述。
孙依群说,自来水公司早在2009年就进行了技术研究,针对水源并网切换制定相关技术导则,并在2014年南水北调通水过程中加以应用,尤其是位于郑州南部的刘湾水厂通水时,虽然水源、流向、流速、压力均发生了变化,但当时并没有出现黄水现象。“但在此次并网切换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导则、制度和方案落实,在出现黄水后,应急处置不到位。“
孙依群说,经自来水公司纪委调查、问询,初步认定此次黄水问题为水源切换技术导则不落实、执行并网操作程序不到位造化的“责任事故”。
【原因】对直径1.2米的管道冲洗时,施工单位降低标准,监理公司没履行好监理职责
此前,东方今报·猛犸新闻曾在报道中指出,为了解决龙子湖高校园区供水难题,自来水公司打通了一根直径为1.2米且长期闲置的原水干管,在没有经过彻底冲刷、擦洗、消毒的情况下,冒然和城市供水管网并网,从而造成了此次“浑黄事件”的发生。
按照郑州自来水公司的说法,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及其周边地区,之所以出现持续多时的黄水,主要是因为“水源切换技术导则不落实”、“执行并网操作程序不到位”。那么,在具体操作中,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
据了解,这条直径为1.2米的原水干管经过初步清理后,需要对其加压冲刷。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对直径1.2米的管道进行加压冲刷时,用来进行冲洗的“冲洗管道排水管直径不得小于试压管道直径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要把这条直径1.2米的管道冲洗干净,就必须选用直径为0.6米以上的管道对其注水冲洗。实际上,施工单位选用的是一根直径为0.3米的管道排水管进行冲刷,效果就大打折扣。
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技术规定操作,监理公司把好关也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而让人意外的是,监理公司同样没有履行好监理职责。
【细节】没有制定并网方案,并网运行前没审批,没事先发布信息
施工单位降低标准,监理公司没有履行好监理职责,造成“浑黄事件”的发生。“浑黄事件”发生后,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连续报道三天,自来水公司始终没有正面回答事件的原因,而让市民气愤的是,“浑黄事件”发生前,也没有收到任何预警。
经调查,自来水公司配水管网项目部作为甲方管理单位,在东周水厂供水项目并网运行前,没有制定管网并网方案,也没有向公司管网运行管理部门生产安全部审批,同时,也没有召集公司宣传、档案等部门举行并网会议,导致未向市民事先发布并网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管网运行管理部门的该公司生产安全部,对东周水厂反供水项目的并网运行,没有进行审批,也没有制定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没有严格执行企业标准中关于管道并网管理规定的要求,导致在出现“浑黄事件”后,各部门准备不足,未能及时采取迎接措施。
同样,在“浑黄事件”发生后,大量居民面临无水可用的局面。该公司客服中心虽然动用应急送水车先后5次为居民送水(12月13日3次,12月16日1次,12月17日1次),但12月14日至15日两天,没有给居民送水,服务不到位,没有落实该公司“突发供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负责向市城市管理局应急办上报情况,同时负责应急送水车辆的协调及调配工作”的有关规定。
与此同时,该公司宣传处作为对外媒体联络部门,与媒体沟通不利,工作不到位。
【结果】10名领导被问责,5人给予警告处分,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被罚款50万元
自来水公司通报称,依据国家和公司有关制度,对当事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问责10人,5人给予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项目经理予以降职处分,对负有责任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进行经济处罚。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该公司副总经理黄德刚、客服中心主任王峰、宣传处处长王惠、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兼配水管网项目部副主任蒋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该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兼配水管网项目部副主任王永杰、生产安全部副主任兼调度室主任张建煜诫勉谈话处分;给予工程管理部韩剑坤、宣传处宁琳警告处分;建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相关责任进行处分,并将处分结果及时上报公司纪检监察室。
另外,按照合同规定,对监理公司罚款20万元,对施工单位罚款30万元。
孙依群说,自来水公司就此次“浑黄事故”暴露出的工程施工、并网运行、问题处置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完善公司管网施工、并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制度执行的审查和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重大管网改迁和并网运行时,通过媒体向用户公开信息,工程实施前,请用户和媒体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并在公众监督下实施。实施后,请公众予以评价;由公司技术部负责,组织水技术研究部门,对水源并网切换中涉及施工、并网工作开展研究,降低黄浑水风险;对此次黄水问题中暴露出公司应急管理和公开信息方面存在的问题,重新审核修订制度,并优化组织结构和人员。
【补偿】受影响居民用户,每户减免8立方米水费
此次自来水“浑黄事件”发生后,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用水。对此,郑州自来水公司出台多项举措,降低居民损失,让居民满意。
1月5日下午,郑州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初步统计,此次受到黄水影响的市民共有6000余户,每户将减免8立方米的水费。
那么,8立方米这个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郑州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解释,目前,郑州市实施的是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的基础水量为15立方米。“经过研究,我们决定为居民减免第一阶梯水量的一半费用,也就是7.5立方米。考虑到此次事件给居民造成的影响,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将减免水量最终定为8立方米。”
郑州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说,经过统计,受到此次事件影响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400余户物业和门面房,还有十几所高校。针对这部分用户,将逐户上门核实放水情况,减免相关费用。
对于受到影响的高层供水设施,自来水公司将与物业公司协调,进行清理。对于部分居民家净水设备损坏的情况,公司也将一一统计,协商解决。
郑州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说,感谢东方今报·猛犸新闻的系列监督报道,这有利于自来水公司查找不足,反思问题。自来水公司真诚向市民致歉,今后公司将以此为鉴,切实落实社会责任,严格管理,不断提高供水服务水平,让市民满意,让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