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包养情人月付1万费用
被告人彭某,现年58岁,广东籍,开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当庭自述曾与人合作开设工厂,显示出家庭条件较好。彭某供述称,他有家室,但在2013年前后,与31岁的广东籍女子阿芳(化名)发展成为情人关系。阿芳的年龄比彭某的儿子还小一岁,而彭某的年龄则比阿芳的母亲还要大6岁。但是这没有成为两人的障碍,阿芳的母亲亦知晓彭某有家室。
彭某供称,他每个月向阿芳支付1万元用做偿还房贷以及生活费用,且阿芳在2013年购买龙岗布吉樟树布万科公园里房产时,他也出资41万元。案发时阿芳就与其母亲以及外婆居住在公园里房产内。彭某经常在白天光顾阿芳家,晚上则会回家。
彭某当庭还表示,实际上他每月向阿芳支付生活费,虽然都是现金支付,但是这一点阿芳的母亲也是知情的,而支付购房款也有转账记录为证。阿芳的表妹也在供述中表示,与彭某见过几次,吃过饭,也知道彭某有家室,但是案发前曾听阿芳提过想分手。
疑遭情人嫌穷且言语威胁,他下了杀手
2016年6月3日下午,彭某驾驶雷克萨斯轿车前往万科公园里房子,由阿芳的母亲打开房门。彭某早前的供述以及当庭供述有部分出入。但较为稳定的部分则显示出,彭某与阿芳躺在卧室的床上,其间阿芳提出要10万元,他表示没钱,被阿芳斥责“滚蛋”。
彭某在法庭上补充称,阿芳索要的款项在三四十万元,称要为其弟弟购买一套农民房,这样母亲以及外婆都可以跟随弟弟一起居住,两人也可以有更多的私人空间。彭某被斥后下楼到车里取了一块石头,重新返回房间。阿芳再度斥责称,“没钱还滚回来干嘛。”在争吵中,阿芳还表示,“要搞得他妻离子散”。愤怒之下,彭某用石头连击阿芳,当石头因沾满血迹滑落后,彭某更是用手掐住阿芳的喉咙,直至其死亡。行凶这一过程中,阿芳的母亲外出买菜,阿芳的外婆则因为年事已高听力不好,未有任何察觉。
彭某杀人之后,冲洗身体换下衣服,出门时还在电梯遇到买菜回家的阿芳母亲。两人打了招呼。阿芳在当日晚间7时许叫阿芳吃饭时,方发现女儿遇害。
辩护人称其无钱赔偿
彭某作案之后,驾车到大梅沙将车停在附近某小区,选择跳海自杀。不过他呛了几口水后,被海浪打回岸边。彭某称在海边呆坐片刻,决定不再自杀而是投案自首。
当时彭某只穿了一条裤衩,衣服和手机均掉入海中,彭某找路人借了电话,通知其子照顾好家里,并告知车辆停放的位置。其子在证言中称,并不知道老爸有情人的事情,一度以为老爸是因为欠债的问题想不开,他还劝说让老爸回家吃饭。
彭某在路边拦下的士,称其衣服落入海中,告诉司机到家后再付款。此后他让司机将其送到龙岗布吉沙湾派出所。的士司机证实称,彭某只穿了裤衩,他跟着彭某一起到了派出所。
庭审现场
庭审中,法官询问彭某是否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彭某不语。其辩护人则表示,彭某已没有钱,还欠了债,名下也无财产,都是租房而住。双方家属均有到庭旁听庭审,休庭之后,双方家属在法庭内互斥,女方指男方太残忍,男方则指女方“你们还有脸闹”。法官则警告双方家属,不要在法庭内闹事。目前,这一案件尚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