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1日上午,商南县城金福湾小区9号楼304室女住户尹某到家门口后发现未带钥匙,便找了居住在302室的杜某、楼上404室的简某及10号楼的樊某帮忙,并从樊某家找到两块旧窗帘布系成“安全绳”,欲从404室的阳台翻入自己家中取钥匙。
杜某、简某、樊某称,他们对尹某进行了阻拦,但尹某仍将自己系好的窗帘布绑在腰间,当其从404室阳台边沿移开双脚时,两块窗帘布忽然松开,她当即坠楼不幸身亡。
10月19日,华商报记者获悉,事发后,尹某的丈夫、子女及父母将杜某、简某、樊某三人诉至法院,要求3被告对他们的各项损失346668元承担30%的责任,即104000元。
日前,商南县法院决定在事发社区进行审理。审判长从法律角度对各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剖析,并希望各位群众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避免出现不安全事故。当天,庭审未有结果,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