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旬阳县公安局接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2016年7月13日,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旬阳县城区一包子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该店当日蒸的“小笼包”抽样送检。8月19日,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该店所蒸售的小笼包内铝含量严重超标。
这一情况引起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治安大队对该包子店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立案侦查。经侦查,旬阳县城区该包子店法人代表为张某,长期以来由其妻子罗某负责蒸“小笼包”并出售。2016年7月11日,该店原本使用的红双喜牌无铝泡打粉用完,罗某随即在市场购买香甜泡打粉使用。7月13日,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店蒸的“小笼包”抽样,检测结果铝含量严重超标。罗某连续4天在蒸“小笼包”的过程中违法添加香甜泡打粉,该类泡打粉里所含硫酸铝铵正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10月13日,罗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旬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