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18名局级干部受处分
10月18日,北京市纪委公布2016年1至9月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通报。通报显示,前9个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1180件(次),立案2151件,增长53.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31人,增长43.8%,其中,厅局级28人,县处级345人,乡科级312人。移送司法61人。另外,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335人,“小官贪腐”293人。
对比前8个月数据,纪内信访举报、立案和党政纪处分人数三项数据均平稳增长,受处分的局级干部却从10人增至28人,表明9月一个月受处分的局级干部人数就多达18人。这一数量是前8个月总和的1.8倍。
3个区每月处分超过10人
记者从前9个月各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表发现,16个区共立案1603件,平均每个区100件。其中,立案最多的是房山区,达191件,平均每个月立案20件以上。海淀区立案139件,排第二。密云区立案127件,排第三。朝阳区、昌平区、怀柔区均立案120件,并列第四。这7个区的立案总量达817件,超过16个区立案总数的一半。
前9个月各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表显示,16个区共有1021人受处分,其中有3个区处分近百人,分别是通州区98人、密云区97人和平谷区96人;另有4个区处分人数在80和90之间,分别是海淀区和延庆区81人、怀柔区82人、房山区87人。这7个区共处分622人,占16个区处分总人数的六成多。
记者了解到,除了16个区,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共立案548件,处分违纪干部6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