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下旬,绵阳网安支队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绵阳本地人邓某在网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征信报告等信息。由于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绵阳网安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初步调查,邓某与多人通过互联网交叉勾结,利用各种渠道获取公民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各银行账户明细、余额等信息后出售牟利。
据绵阳市网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经侦查,网安民警发现涉案人员均利用网络途径贩卖公民信息,具有交易速度快、传播数量大、涉案地域广等作案特点,涉案犯罪嫌疑人平均交易量的公民个人征信报告高达30余万分,涉及交易目标数百人。
2016年5月底,专案组将本地嫌疑人邓某抓获。经审查,邓某创建多个QQ群,拉拢网民,以每条信息8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公民个人征信信息,非法获利4万余元。
随后,民警又调查发现,邓某只是一个初级中间商,而他所贩卖的信息来源于上家“海盗船长”(网名)。于是,警方顺藤摸瓜,将邓某的上线胡某(男,30岁,湖南省娄底市人)抓获。经民警勘验及综合侦查,发现昵称为“快、准已认证”的网民与胡某联系频繁、且有大金额转账记录。
7月8日,警方在湖北省襄阳市成功将网名为“快、准已认证”的吴某(男,29岁,湖北襄阳市人)抓获,并在其电子设备以及网络存储空间中提取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多达120余万份。
经过审讯,吴某交代,他曾经以8万元的价格在胡某处购买查询账号一个,再通过网络联系到一名叫“邹某”的男子,该男子伙同银行内线“小罗”利用周末监管的时间漏洞,非法获取6万余份征信报告,并以每份35至40元的价格,分别贩卖给犯罪嫌疑人吴某,胡某、苏某、孟某等人,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吴某、胡某的落网,民警将信息泄露的源头锁定在了银行“内线”。今年7月,专案组民警赶赴湖南,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抓获,夏某33岁,湖南邵阳人,他案发前是湖南省邵阳市某县农商银行一支行行长。同时,警方顺着这条线,将夏某团伙中成员姚某某、赵某某抓获。
同时,专案组民警在浙江省金华市将邹某抓获;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辽宁鞍山市、广西南宁市、广东河源市分别将“中间商”苏某、孟某、何某某、李某某抓获。
调查中,民警发现,夏某虽然出售查询账号,但是其并未直接查询信息售卖,而是远在辽宁省的一家银行员工。
2016年8月1日,专案组民警在辽宁省,将涉案的辽宁省某市中信银行工作人员戴某某、韩某某以及另一名嫌疑人宗某某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宗某某从邹某处获取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账号后,伙同戴某某、韩某某2人利用在中信银行职务之便,利用查询账号登录银行内网,用非法软件在短时间内大肆获取公民个人征信报告50余万份,以30-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各级中间商合伙牟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