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特别是各类“奇葩证明”的问题,日前,公安部会同发展改革 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改进和规范 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 求意见。
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列出了公安派出所不再开具证明的20类事项和应当或者可以开具证明的9类事项。
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做好意见出台后的贯彻执行工作将提出相应要求:大力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核查公民身份时,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