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军出庭受审。
昨天上午,现年64岁的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贿一案在市二中院审理。张力军被控利用职务之便,为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 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42万余元。张力军的辩护律师称其自首且全部退赃。庭审中,张力军认罪悔罪并说:“无论怎么判, 我都不会上诉。”
>>案发
被他人举报退休后归案
张力军,山东莒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3月至2013年2月,张力军任环保部副部长。
2015年7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网站消息称,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张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31日,张力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6年5月,张力军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据检方指控,张力军利用担任国家环保局计划财务司司长,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国家 环保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华龙环境工程公司、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原副厅长姚某等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 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42万余元。
据了解,张力军因被他人举报被查。
>>庭审
检方建议量刑3到10年
昨天上午9时,张力军被带进法庭。其身穿深色西服,头发已花白。旁听席上,除了张力军的亲属外,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0余人旁听庭审。
面对指控,张力军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阶段,张力军拿出悔罪书读了起来,他称非常后悔,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此外,在庭上,张力军说道:“我认罪,无论法院怎么判,我都不会上诉。”
张力军的辩护人为他做罪轻辩护。辩护人表示,张力军具有自首情节,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连人情往来2000元、3000元都毫不保留地全部交 待。”在案发后,其主动要求家人配合退款。庭上,辩护人提出给予张力军缓刑,因张力军尚有90岁的老母亲,还有身患重病不能自理的妻子,而他自己也因年龄 大,身患多种疾病。
关于自首的辩护意见,公诉人认为是坦白。此外,公诉人发表量刑意见为3年到10年有期徒刑。
>>指控
11998年至2002年张力军利用担任国家环保局计划财务司司长,国家环保 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华龙环境工程公司在销售环保设备事项上提供帮助。1999年7月和2002年上半年,张力军在丰台区的家中等地先 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8.6万元的汽车一辆和人民币48万元。
22002年至2004年张力军利用担任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张某的请托,为景德镇市污水处理厂申请国债资金提供帮助。2004年9月,张力军在丰台区的家中收受张某给予的人民币59.7万元。
32005年至2007年张力军利用担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江苏省环保厅原副厅长姚某职务晋升提供帮助。2005年底至2006年初,张力军在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室收受姚某给予的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9956万元。
42006年张力军利用担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职务便利,为赵某的女儿在国家环保总局下属单位就业提供帮助。2006年初,张力军的妻子在丰台区的家中收受赵某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张力军对此知情。
52007年至2008年张力军利用担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通钢集团吉林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免于停产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春节,张力军在丰台区的家中收受该集团原总经理李某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62008年至2012年间张力军利用担任环保部副部长职务便利,为石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免于停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11月至2012年6月,张力军在环保部办公室等地先后三次收受该集团董事长蔡某、环保总监张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1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8.6683万元。
72010年至2012年张力军利用担任环保部副部长职务便利,为唐山达丰焦化有限公司补办环评手续提供帮助。2011年春节至2012年9月,张力军在北四环倪氏海泰大酒店等地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张某给予的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6.0288万元。
82011年张力军利用担任环保部副部长便利,为韩某的女儿在环保部下属单位某出版社就业提供帮助。2011年至2013年春节,张力军的妻子在朝阳区的家中等地先后四次收受韩某给予的人民币9万元,张力军对此知情。
92013年张力军利用担任环保部副部长的职务便利,为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提供帮助。2013年1月至2月,张力军在朝阳区的家中等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某给予的人民币15万元。
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