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8人借高回报投资为名 7年非法吸存近亿元

   2016-06-07 224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珠海香洲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亿元的案件。8名被告人中,有5名被告人仅是初中、中专等

昨日,记者从珠海香洲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亿元的案件。8名被告人中,有5名被告人仅是初中、中专等文化程度。学历不高的他们,究竟是有何手段,能够吸收金额如此之高的存款?

案情:

投资超市为名吸款8000多万元

2008年开始,刘某等人在广州成立“广东和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10月起,刘某等人先后在深圳、珠海等地成立分公司。

2014年初,刘某筹划成立珠海分公司,邓某积极为刘某出谋划策,并向刘某推荐了侯某、谭某帮忙管理珠海分公司。2014年4月,广东和生集团 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成立。刘某等人以投资“天京百货”超市、“时尚佳城”商场、“天京连锁”酒店等为名,以投资期为一年、年利率为24%(从2015年4 月起改为22%,月息为1.8%~2%)的高息回报作为引诱,不断吸引被害人“投资”。他们先后吸收了80多人的款项共约人民币2000多万元,侯某从中 收取了提成200多万元。

另外,自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期间,“广东和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上述方式非法吸收了300多人的投资款项共计人民币6000多万元。

刘某在庭审中辩解,当初成立珠海分公司并不是为了吸收投资款,只是为了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因为投资利润可以达到100%,所以即使给投资人18%~20%的回报率,也不会亏损;但是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并没有获利,反而还亏了3000多万元。

吸款手段:街边摆摊高回报为饵

2010年7月,侯某参与陶某(另案处理)在珠海市注册成立“将军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投资推介工作。侯某以反季节水果种植、冷库保鲜等投资项目向大众宣传,并许给高额回报,以投资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5年年初,侯某在超市、人流多的地方摆摊、向路人发放公司宣传资料,通过身边的好友、亲戚介绍认识客户。其中,以介绍黄山旅游项目及提供 优惠旅游团为名,诱导客户与公司签订《黄山华商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预付储值卡买卖合同》,并以旅游打折优惠、养生为名办理1万~50万元不等的储值卡, 承诺一年为期限,到期给予客户存款的18%~20%作为利息连本带利返还。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仅2014~2015年间,陶某的公司就吸引了1000余人次参与投资,吸收公众存款约为人民币6000多万元,其中侯某非法吸收款项约为600多万元。

据了解,法庭将择日对该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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