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4日电(记者吴秋余)中国保监会与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对在贫困地区设置保险分支机构、开 办扶贫保险业务、贫困地区保险资金运用产品予以优先审批或备案,扶贫保险产品费率可在报备基础上下调20%,并鼓励保险机构下移扶贫重心,加大捐赠力度, 自愿包村包户。同时决定设立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专项用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设立中国保险 业扶贫公益基金,实施保险业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
本报北京6月4日电(记者吴秋余)中国保监会与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对在贫困地区设置保险分支机构、开 办扶贫保险业务、贫困地区保险资金运用产品予以优先审批或备案,扶贫保险产品费率可在报备基础上下调20%,并鼓励保险机构下移扶贫重心,加大捐赠力度, 自愿包村包户。同时决定设立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专项用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设立中国保险 业扶贫公益基金,实施保险业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