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职场“黑中介”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将面临重罚!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一审。条例草 案针对各种违法招聘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各类“黑中介”,拟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营 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把关不严发布不实招聘信息同样要受罚
条例草案对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也推出“打假”措施。如果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简章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观上没有发布虚假信息,但假如对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把关不严,一样要受罚。条例草案拟规定,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发布求职、招聘等信息前进行审核。未审核而予以发布,经查其内容确不真实、合法、有效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泄露或者擅自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最高罚3万
近年网络招聘十分红火,条例草案也专门设置一条规定来规范网络招聘行为。拟规定,通过互联网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应当依法申请人力资源服务 许可,并在其官方网站首页或者其他互联网载体的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同时应当建立信息录入、发布审查和 投诉核查处理等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条例草案还规定,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应当对求职者的个人信息、智力成果予以保密。泄露或者擅自使用求职者的个 人信息、智力成果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