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江苏省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在南京闭幕。江苏省地税局原局长李小平同志严重违纪,被撤销省政协常委、委员资格。
当日会上,受中共江苏省委委托,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胡金波到会作有关事项的说明。鉴于李小平同志严重违纪,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撤销其省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委员资格,并报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备案。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小平,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江苏射阳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 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省财政厅副处长、处长,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4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兼省农 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级),2007年5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作者:崔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