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公布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

   2016-05-21 90
核心提示:中新社广州5月20日电 (王华 张心邈)广州市纪委20日下午通报,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列出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广州市纪

中新社广州5月20日电  (王华 张心邈)广州市纪委20日下午通报,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列出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蔡鹏浩称,构建广州“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强化“清单”操作。

据了解,“正面清单”是指政商交往中“能做什么”,从公平对待非公有制企业、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改进政务服务方式、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等9个方面提出要求。

“负面清单”是指政商交往中“不能做什么”。其中规定,禁止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安排配偶、子女任职企业高管。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领导干部与非公有 制企业(负责人)交往明确提出:不触法、不越纪、不谋私,不得利用权力与职务收受企业(负责人)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不得以本人或配偶、子女等特定 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严禁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环节吃拿卡要和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等7方面“禁 令”。

蔡鹏浩表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防止“亲”而不“清”(官商勾结)、“清”而不“亲”(为官不为),政商之间应做到“亲”又“清”,即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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