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由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广东家庭60年来规模和结构变化的详尽报告——《广东家庭发展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昨天正式 向社会公开。《报告》称,第6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东全省约有3222万个家庭,但传统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大户人家减少了,家庭平均规模为2.93 人。其中,3人及以下户占了广东家庭总体的超6成。针对现阶段家庭规模和结构的新特点,《报告》提出,需要调试各种社会政策,以适应现阶段家庭发展的需 求。
变化
小型家庭成“主唱”
《报告》显示,自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以来,广东的家庭户数由原来的870万户增长到3222万户。但引人关注的是,家庭平均人数不断出现 下降。《报告》称,1982年的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户均人口为4.88人,而2015年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广东省家庭户规模仅为2.93人,低于全国 3.35人的平均水平,3人及以下户占了广东家庭总体的超6成。
《报告》还称,广东现阶段,传统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衰落;空巢家庭、隔代家庭、丁克家庭、独居家庭数量上升。1982年的调查显示,由父母和子女两代人构成的家庭占比最高,达61.91%。到2010年,这一比例降至42.67%。
贫困地区“剩男”多
就家庭婚姻状况而言,《报告》称,尽管离婚率整体呈不断上升的状态,但目前离婚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家庭婚姻状况较稳定。城镇离婚率高于农村离婚率,贫困地区的男性更容易面临择偶困难。
另外,家庭就业比例较高,成年人非农就业比例为66.9%。从家庭收入来看,工资性收入、生产和经营性收入、退休和养老金收入是家庭收入的3个 主要来源,总占比达87.5%。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广东家庭年均收入超过全国水平16513元,人均年收入超过全国水平4978元。超出部分主要来源于 工资性收入,该项超出全国水平12730元。
省内流动家庭超三成
《报告》指出,广东省内流动家庭占比超过3成,其中一半为跨省流动家庭。相比于跨地市和跨省流动的家庭,流动到本地的家庭收入最高,负债率最低,这些家庭中自有房产的比例达到91.9%,属于最安居的家庭类型。
另外,调查资料显示,广东计划生育家庭已占到所有家庭类型数量的6成,其中独生子女家庭占两成。计划生育家庭已成为社会主要家庭的类型。
策略
家庭规模、结构和发展的变化已经引起关注,各种社会政策需要进行调试才能够适应现阶段家庭发展的需求,针对此,《报告》提出了一些建议:
发展婴幼儿的日常照料模式
《报告》指出,受生育政策调整的影响和顺应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入工作领域的实际需要,目前针对0~3岁婴幼儿的日常照料、早期教育等都比较缺乏,广东省政府应该发展针对0~3岁婴幼儿的日常照料模式。
探讨居家养老和医养结合
《报告》建议,广东省应立足于居家养老,注重发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不断扩展“养老照护”项目。通过对居家养老和医养结合的探讨,有助于广东省形成符合实际的养老方式,以家庭为依托,政府提供相应的养老补助。
通过税收优惠引导家庭生育
《报告》支持依托最低生活保障帮助家庭获得独立生活的经济条件。广东省城镇家庭年均收入是农村的1.5倍,因而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时,要考虑到城乡差别。此外,政府可对一些家庭进行税收方面的补贴,可通过税收优惠来引导家庭进行生育。
适当给予必要的住房补贴
《报告》指出,对有孩子的家庭来说,住房补贴是一种极大的经济上的补贴,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家庭更好地养育儿童、照顾老人,广东省需要不断探讨新的住房方案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高额房价对年轻家庭的冲击。
关注妇女弹性工作时间的制定
《报告》称,我国规定妇女可享受14周产假,刚达到国际劳动组织公约的及格线,对妇女产假和亲职假的探讨和研究,不光是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儿童照料最直接的优惠。家庭发展政策还应关注妇女弹性工作时间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