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身份证花8个月 广东陆河公安8名干部被处分

   2016-04-21 195
核心提示:4月20日,广东省纪委在其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了近期发现的7起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这起因为工作严重拖沓而问责、处分公安局

4月20日,广东省纪委在其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了近期发现的7起“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这起因为工作严重拖沓而问责、处分公安局8名领导的个例名列其中。

广东省纪委通报称,从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彭某曾多次到汕尾市陆河县河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证业务,陆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民 警彭冬燕、河田派出所户籍民警邓永峰、河田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叶文洁等3人在办证工作中严重拖沓、失职渎职,历时8个多月,造成不良影响。

警办证严重超时被广东省纪委列为“为官不为”的典型问题之一。最终公安局8名领导干部被问责。陆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罗文放、刘志远,县公安局纪 委书记黄楚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朱锦燃、教导员叶佐应、一中队中队长彭飞跃,河田派出所原负责人陈开冲、现任所长朱少耿被问责;邓永峰受到党内警 告、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处理;彭冬燕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辅警叶文洁受到辞退处理。

在广东省纪委此次通报的7起“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中,涉及居民办证、食品安全、财政支出、基础建设等多个领域,共计50余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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