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应开发布会

   2016-04-21 17
核心提示:前日,北京市地震局因房山地震时官微只有种树内容,遭遇网友调侃。昨天,《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征民意,拟

前日,北京市地震局因房山地震时官微只有“种树”内容,遭遇网友调侃。昨天,《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征民意,拟对突发事件发布的时效性提出“硬规定”,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常务副市长领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前日,房山地震令北京市地震局成为“网红”,也引发公众对于政务公开及时性的关注。昨天,《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稿)在首都之窗公布并开征民意。其中明确,到2018年,政务公开将在公开、解读、回应各环节实现新突破,逐步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 全过程。

意见拟规定,北京将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内设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北京市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意见还提出,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政务公开工作,还应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重大舆情不及时回应将问责

对于公众最为关注的突发事件信息,意见稿提出,要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后续信息。

在此方面,北京市拟就突发事件发布的时效性提出“硬规定”,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同时,网络舆情方面,意见提出应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加强情况通报和问责。

民生部门每季度至少办两次发布会

意见提出,北京将进一步完善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具体包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议题讨论;拟规定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每年邀请各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少于5次。

同时,各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意见还称,各政府网站应建立政策解读平台,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此外,特别提出像发展改革、教育、环 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 发布会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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