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4月20日消息,从沅陵县县长、县委书记再到怀化市副市长,李自成被指控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 或相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70.15万元,其间其女儿李文楚也成了他敛财的“帮手”。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4月19日,益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自成(副厅级)和另一被告人李文楚犯受贿罪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李自成利用2006年3月至2008年12月担任湖南省沅陵县县长、县委书记,2008年12月至2013年1月担任湖南省溆 浦县委书记,2013年1月至3月担任怀化市副市长、溆浦县委书记,2013年3月至2015年春节担任湖南省怀化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沅陵县和溆浦县 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其间,李自成单独或伙同另一被告人,也就是他的女儿李文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0.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李自成、李文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在担任怀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年之后,去年5月22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李自成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对李自成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今年3月8日,李自成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回顾:忏悔书中提及家人
3月18日,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发布了李自成的忏悔书。
忏悔书称,“没下县里工作前,我曾经因收受红包礼金被市纪委查处,但好了伤疤忘了痛,没有深刻吸取教训。”
李自成在忏悔书中写道,“在担任县长、县委书记之后,随着权力增大,地位提高,我逐渐开始放松、放任自己。从收受土特产、到烟酒、到红包礼金、 到受贿,胆子越来越大,次数越来越频繁,利欲熏心、变本加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四有’自己都没做到。根本原因,是我的思 想上出了问题,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出了问题,最终走上违法违纪的邪路。”
“96岁的老父亲知道我被关起来了还能活多久?2岁多的小外孙,我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前一天,还在陪他玩耍,现在怎么办?83岁的岳母腿脚不便, 失去了依靠怎么办?特别是女儿和妻子,这样的打击能否经得起?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的罪。”李自成写道,“接受调查以来,我深刻认识错误,解剖思想、深 刻反省、自首、主动交待。我还要继续认真回忆、坦白交待,坚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是自己唯一的出路。”
他还表示,“请求给家人家庭留一条出路,留下简单的生活安排,有栖身之所、不流浪街头,让我今后在牢里改造也求得一点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