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也对二孩政策后续配套措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为改善短期内80后生育中坚力量生育意愿总体不高的局面,建议从给予 家庭税收优惠、加大民生资源建设力度、延长二孩带薪生育假期以及加大财政投入等多方面完善二孩政策后续配套措施。让普通育龄家庭敢于生、养得好。
给予生育家庭个税优惠
翟美卿指出,经济压力过大是80后、90后们对二孩望而生畏的重要原因,建议允许用家庭养育支出抵扣个人所得税。“财政部数据,2014年全国 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约14万亿元,其中个税占比仅5.26%,可见个税不仅不是财政收入的支柱性税种,而且比重轻微,因此给予生育家庭个税优惠政策并不会对 财源构成决定性影响。”她建议,将与育儿相关的抚育、教育、医疗等支出纳入抵扣个税的范畴,以一定地区为单位,统计上述支出的平均值予以抵扣,便于统计。 同时,正在酝酿中的房地产税也应考虑到计生政策的影响,尤其是二孩家庭对房产购置需求可能更高,意味着压力也可能更大。
保障男方带薪陪产假
翟美卿同时建议加大教育、医疗等民生资源的均衡化、优质化建设力度。同时应延长二孩带薪生育假期。
“目前女方享有的带薪产假,二孩较一孩缺少一项晚育假期,该假期由各地立法机关规定,通常为30天。建议为合法二孩母亲增加奖励性假期,使产假待遇完全一致。”她称,目前的奖励性产假即晚育假,考虑到晚育同样可能对生育意愿产生抑制作用,建议更改“晚育假”这一名称。
同时,她建议男方享有的带薪陪产假同样应当予以同等保障。“国家并无陪产假规定,各地做法各有不同,大多为一孩父亲提供从7天到15天不等的陪产假,二孩基本没有陪产假。建议国家对男方的陪产假予以保障,且一、二孩待遇一致,具体时限授权各地自主确定。”
此外,由于对带薪产假的规定散见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及各地计划生育条例当中,劳动法中并没有相关表述,现实中有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拒绝为员工提供完整假期。建议在为合法二孩父母增加奖励性假期的同时,同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衔接一致,且强调带薪的要求。
翟美卿建议,加大社保基金的参保范围,适当增加财政资金输入,同时加快现有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探索步伐,以此补贴用人单位及工薪族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