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前连抓部级老虎,假期结束后首日又放出重磅,中纪委的工作节奏,真是一环扣一环。
《中国纪检监察报》今天头版发文《永远在路上,贵在开好头》,公布了一组惊人的事实:中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很多都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
这段话针砭时弊,非常犀利。昨日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就介绍过潘逸阳的案例,他40岁就当上副部,却还送钱求晋升,联系今日中纪委的重磅文章,不由得感叹,对于干部边腐边升的问题,中央早已洞若观火。
带病在岗20年,说的是谁?刚受审的广州原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绝对是代表人物。2000年至2014年,万庆良利用其担任广东团省委书记、揭阳市 市长、揭阳市委书记、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省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职务上的便利,贪腐动作从不间断。更让人惊叹的是,这并没有阻碍他一路升 迁。从政近30年,起诉书指控的犯罪时间竟然占了一半。
年初刚刚落马的国台办副主任龚清概,早在福建任职时就已“生病”,媒体报道称,他在晋江利用职权为亲属牟利,在官场作风强势,因人事问题遭同僚 匿名举报。而在平潭,也有人称他不避讳与商人的交往,主政平潭不久即插手土地项目,后因推翻福建省重点建设的船坞码头项目遭到商人实名举报,“龚十亿”的 外号也是那时候叫响起来的。
与龚清概同在福建任职的徐钢落马于副省长任上,但他的“泉州往事”最为坊间津津乐道。福建的小伙伴介绍说,徐当副手时异常恭顺,绝不出头,当上 一把手后,作风开始变得强势。从2003年到2013年,徐钢分别在省交通厅、经贸委、国资委以及泉州市工作,而且都是一把手。他每到一个地方,副职们都 会有些抱怨,甚至出现班子内的领导实名举报的情况。最密集的举报出现在泉州,因徐钢与地产商走得太近。一家泉州本地国企,有意拿下市中心一家经营不善的企 业,而一名据称与徐钢关系不错的商人,也看中了这家企业。在公开拍卖过程中,该商人出价高,得到这家企业。
2013年,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在《省部级干部腐败案例研究》中,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或 “享受副部级待遇”)以上官员腐败案进行剖析,发现63%的落马副省部级以上官员是在贪腐之后获得提拔的,约有48%的人担任副省部级职务前就开始贪腐。 该课题被媒体总结为“六成贪腐官员被带病提拔”,备受社会关注。这一论断,也被十八大后的反腐实据所证明,李春城、盖如垠、谷春立、白雪山、刘志庚等人落 马后,皆被指问题与在地市当一把手有关。
正如中纪委所言:官员“带病”却一路升迁,“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表”上看是选人用人失察,其实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从根源看,就是党组织没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管党治党长期失之于宽松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事实上,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不仅仅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的各个方面都有主体责任,包括选人用人。
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明确提出党委(党组)承担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
在1月1日正式下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直接领导者和具有领导责任者,将被处分。这是一条 工作纪律。请小伙伴们注意,这里的用词,不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由此可见,用人失察,也是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种形式。
就在除夕前一天,中纪委转发了一则通报,点出青海省格尔木市委原书记李国忠“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失察失误,对格尔木市连续发生 的多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负有领导责任”。李国忠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节前通报典型,节后剖析根源,中纪委连续释放的问责信号,你 看懂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