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的“受贿经”

   2016-01-29 12
核心提示:自1998年起,前后共有14家企业或个人向姚木根行贿。在任江西省副省长之前,姚木根历任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厅

自1998年起,前后共有14家企业或个人向姚木根行贿。在任江西省副省长之前,姚木根历任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等职,期间诸多项目的行政审批经由他手。乐于"帮人打招呼"的姚木根在官商勾连中获利不菲。

《财经》记者 徐霄桐

2015年12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对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案宣判。

法庭认定被告人姚木根犯受贿罪,在项目审批、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易安萍、其子姚易、其父姚振明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302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姚木根表示不上诉。

近日,《财经》获得的相关司法材料显示,自1998年起,前后共有14家企业或个人向姚木根行贿。

在任江西省副省长之前,姚木根还历任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等职,期间诸多项目的行政审批经由他手。乐于"帮人打招呼"的姚木根在官商勾连中获利不菲。

"打招呼"

2007年3月,姚木根由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转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2011年5月升任江西省副省长兼任省发改委主任,直至9月不再兼任发改委主任。

梳理姚木根的受贿事项可以发现,其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期间,接受大量请托帮助企业获得地方和国家项目,获取项目资金。

姚木根案的一名主要行贿人名为张秋生,是新余市嘉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锐公司)和分宜嘉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秋生还是江西新余市第八届人大代表,但这一职务在2015年1月新余市渝水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被罢免。

2010年6月,嘉锐公司向江西省发改委申请设立江西新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姚木根在报告上签字并转给时任江西省发改委环资处负责人,后因政策规定企业不能作为申报主体,该示范基地没有立项。

同年8月,嘉锐公司向省发改委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经姚木根关照,该项目获得国家资金补贴1000万元。

2011年,嘉锐公司"年产40万吨废钢破碎加工项目"、"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和嘉鑫公司"年加工处理100万吨废钢项目"入选国家"城市 矿产"示范基地项目。张秋生请姚木根在项目资金分配时给予倾斜,经姚木根给两公司所处的新余市发改委打招呼,三个项目共获得补助资金880万元。

姚木根还涉足不少地产项目,为这些项目"打了招呼"。

2007年7月,张秋生为其名下的江西立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海观澜"房地产项目规划到姚木根家请其帮忙,姚当场让妻子易安萍给该项目所在的新余市时任分管领导打电话,要求规划审批问题给予关照,后规划审批获得通过。

2009年7月,张秋生又请托姚木根帮助调整"帝海观澜"项目容积率。姚木根到新余市出差期间,交给时任新余市有关领导一份立信公司关于调整"帝海观澜"项目规划方案的请示件,要求帮忙,同年8月方案获批。

2008年,姚木根案另一重要行贿人黄智敏所控制的南昌辉煌(菲律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公司)因智通广场房地产项目拆迁问题请求姚木根帮 忙。黄宴请姚木根和时任南昌市东湖区有关负责人时,姚要求该负责人在拆迁事项上多费心,其当场允诺。后在东湖区政府协调下,拆迁项目顺利完成。

在企业并购中,也能看到姚木根"打招呼"的身影。

2010年下半年,上海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赣商联合公司)在江西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竞价以9.8亿元收购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规定,赣商联合公司收购江西省电子集团需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交纳成交价款1%的服务费用,即980万元。

2011年3、4月,姚木根在接受赣商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送的2万美元后,给省产权交易所负责人打电话关照,要求在收取该宗交易费用时尽量给予优惠,后并经产权交易所开会研究,确定收取350万元的费用。

由于依靠姚木根获利颇多,张秋生自2010年起就多次向姚木根表示要送给他一大笔钱。2012年以后,又提出给姚木根在新余盖别墅、在北京买房、买名贵木材等,但这些最后均未实现。

2013年中秋节前,张秋生到姚木根家。姚说想给他儿子姚易做点事,南昌银行(2015年12月,中国银监会批复南昌银行吸收合并景德镇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江西银行)可能将来要上市,给姚易买点股票。张秋生让姚木根决定后通知。

黄智敏控制的江西众邦经贸有限公司持有南昌银行1亿多股份。南昌银行股份只对公司法人公开募股,个人只能私下从公司法人购买并代持。几天后,姚 木根向黄志敏提出要购买人民币1000万元的南昌银行股份。张秋生遂安排公司出纳将人民币1000万元转给黄智敏提供的账户,并告知姚木根。

黄智敏安排公司出纳余某填写《委托持股协议书》,在 "委托方(乙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处均留空白。黄到姚家中告知钱已到账,并给姚氏夫妇看了《委托持股协议》,姚氏夫妇未签字,让其保管好。

2013年年底,由于担心被调查,姚木根让妻子易安萍转告张秋生人民币1000万元是张和黄两个企业之间的事,让张秋生找黄智敏在股份代持协议上补签名字。

2014年1月,姚氏夫妇找黄智敏商量,姚木根要求黄智敏万一被调查时,要说该款是黄智敏与张秋生企业之间的事。

对此,姚木根的辩护人认为这1000万元应属于犯罪未遂,但这一意见未被法院采纳,法院认为,姚木根以授意张秋生出资购买南昌银行股份的形式收受贿赂,安排黄智敏收款并代持股份,即已实际控制该受贿所得款项,应认为受贿行为已经完成。

此系姚木根单笔金额最大的受贿项目。

家族受贿

在姚木根受贿案中,其家人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其中,姚木根的妻子易安萍是姚木根受贿的重要伙伴,2013年,姚木根被查后易安萍也被纪委带走。公开资料显示,易安萍为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级干部。

司法材料显示,姚木根多次接受贿赂时,易安萍都在场,还有不少贿赂通过易安萍收受。

2005年左右,江西省政府所属玉泉岛大酒店装修工程招投标,商人皮海如请时任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姚木根帮忙拿下工程,姚木根给负责人打招呼要求给予支持。后皮海如以挂靠的深圳海外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并中标。

2005年下半年,皮海如妻子陪易安萍到北京看楼盘。易选中北京市西城区丰融园两套房子,其支付购房款350余万元。2006年,皮又为姚家购买一个车位,支付28万余元。

黄智敏和张秋生都先后为易安萍购买贵重物品。2005年8月,黄智敏得知易安萍想要买车,安排易到其实际控制的江西智通汽车销售公司,提走一辆进价为11.51万元上海大众POLO轿车。

2013年5月,张秋生陪同易安萍在美国纽约购物时,为易购买了一块宝玑女表和一块百达翡丽男表,用农行卡刷卡人民币近87万元。

除了易安萍,姚木根在美国上学的儿子姚易也是行贿人讨好的对象。

2012年9月, 姚木根让张秋生安排姚易到美国留学事宜。张秋生在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为姚易交学费1.02万美元、出资4.83万美元为姚易购买了一辆"路虎极光"汽车,并给姚易生活费2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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