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昨日下午,省卫计委召开了四川省实施全面两孩政 策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包括再婚夫妻享有相同生育权利、生育1孩2孩由家庭自主决定不再审批、两种特殊情形可申请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特殊情形再 生育申请程序更加简化方便、今年1月1日后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在内的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正式出台。
据了解,我省特殊情形再生育申请程序更加简化方便。根据我省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 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情形的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 的,由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受理上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取消了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环节,确需核实信息 的,由乡镇(街道)按照内部工作流程主动联系有关乡镇(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不要求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批准生育的,将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 人并发给《生育证》,而未批准的,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办理时限为自乡级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公民也可通过登录四川省 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预约申请、网上审批,通过后可在全省任何乡镇(街道)打印领取《生育证》。申请人户籍、婚姻多次变动或婚育情形难以核查的,由申请人 书面承诺后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办理,基层办证机构可探索代理办理。
“根据调查结果测算,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 我省新增可生育两孩的目标人群约880万人。”省卫计委主任沈骥在会上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我省总计补偿生育数约为168万人,出生人口将呈现先升后 降态势,不会出现大规模的生育堆积,不会影响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此外,省卫计委也及时向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局),委直属单位,国家卫生 计生委在川医疗机构下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的通知,要求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