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网上服务系统正式启用,个人和单位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查询结果。
自2006年1月1日以来,湖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成为反腐利器。仅2011年~2015年,该系统共受理查询37.8万多次。经查 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有1388个、个人2433人。“这些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与个人,在招投标等活动中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 处处长谭庆之说。在湖南省,个人或企业想投标,需先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档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入围)资格。
根据规定,经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犯罪信息,将录入行贿档案查询系统, 成为企业和个人的“污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明确,行贿犯罪信息的查询期限为10年。这意味着,行贿犯罪信息自裁定生效 或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10年期限里,行贿犯罪记录社会可查。除非法院改判、录入有误等,行贿记录一旦录入,不能修改、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