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75件1277人,占同期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9.9%。其中,重特大案件676件,县处级以上 要案38人。这些案件共造成国家、集体经济损失24856万元,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挽回损失7537万元。这是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查 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四大领域职务犯罪。其中,查办农村土地资 源开发利用领域职务犯罪387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30.3%。一些农村干部大肆骗取侵吞土地补偿款,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如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办了 社会人员与公职人员勾结,利用虚拟宅基地证骗取70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背后相关人员涉嫌渎职、贪贿犯罪系列案9件9人。
其次,查办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职务犯罪268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21%。犯罪涉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补贴、渔船柴油补贴、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等15个项目。如梅州、河源、江门、韶关、汕头等多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领域犯罪88人,涉案金额超过 6000万元。
另外,查办农村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150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11.7%。主要涉及到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款、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补助款、城乡医保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救灾款、扶贫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
据介绍,在涉农职务犯罪人员构成方面,农村“两委”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被查办者中所占比重较多。该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从农民群众最反 感、最痛恨的村官职务犯罪入手,共立案侦查农村“两委”人员352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27.6%,其中村支书和村主任190人。
全省立案侦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327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25.6%。如汕尾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渔船柴油补贴领域系列案件26人,涉及多名渔政大队政府大队长、海洋与渔业局正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