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受贿被公诉 曾包养女大学生

   2016-01-14 103
核心提示:12 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以涉嫌受贿罪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正厅级)向深圳市中院提起公诉。起

12 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以涉嫌受贿罪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正厅级)向深圳市中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曹鉴燎在担任广州市 天河区沙河镇、天河区、海珠区、增城市主要领导和广州市副市长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000余万元。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摄制的廉政教育片《纵欲之鉴——广州市原副市长、原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违纪违法案剖析》显示:纵观曹鉴燎的贪腐轨迹,土地和旧 改工程无疑是两个关键词。曹鉴燎腐败窝案一名行贿人——广州市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樊志华于1998年以人民币983.806万元价格,购买了一幢 别墅,并将之装修好后送给曹鉴燎。

廉政教育影片还显示,从1988年起,曹鉴燎就陆续与刘某某、卢某等11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其中既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自己身边工作人员,也有公司高管、餐馆经理、网球店保健员。

早在1992年,曹鉴燎就与在华南某高校读书的刘某某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为取得刘某某欢心,他不仅为其买房买车,还带着苏某等小兄弟远赴 辽宁拜会了所谓的“老丈人”。在两人分手后,曹鉴燎又为刘某某办理了出国移民手续,还指使苏某等人分别给了刘某某港币800万元和900万元。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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