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 经济增长
中共广东省委就制定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建议——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于2015年11月26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就制定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建议。
建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主要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
力争2018年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番
建议提出,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2018年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约11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10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转方式与调结构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全面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到2018年全省小康指数达到97%以上,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发挥经济特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形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形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增长,自主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综合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水平。
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产业新体系,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耕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发展模式
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
建议提出,坚持创新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
强化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两个支撑。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经济总量上新台阶,巩固综合经济实力全国领先地位。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形成广东经济新的竞争优势,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加快实现由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航空制造、卫星应用、精细化工、精品钢材等先进制造业。提高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做强做优沿海重化工业基地。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工业和建筑设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现代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健康养生、现代医疗、残疾康复、旅游休闲、文体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高端服务功能,建设华南地区服务中心。积极发展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和服务平台。
加快建立市民个人网页
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机器人、3D打印、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产业,推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半导体照明(LED)、新材料、新硬件等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扶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成为优势产业。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加快建设珠三角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和粤东、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创新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方式。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构建规范统一的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立企业法人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实施大数据战略,发展大数据公共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信息资源库和政务数据互连共享机制。
探索建立股权众筹平台
大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探索建立股权众筹平台。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等新业态,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实施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争取更多国家实验室落户广东。在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普遍建立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优势,重点聚焦面向产业的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大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工程的建设和应用。促进省部院深入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办好广东省科学院,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平台。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增强服务企业和孵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发推广一批关键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推动专业镇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争取国内外重大创新平台落户。
打造国际产业创新中心
统筹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发挥广州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和深圳创新型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国际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形成珠三角各市创新驱动发展各有特色、一体联动格局。实施高新区升级行动计划,促进高新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依托广州科学城、中新知识城、深港创新圈、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等创新平台,建设珠江口东岸科技创新走廊。支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中山翠亨新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肇庆高新区等建设,推动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发挥粤东西北地区后发优势,加强与先进地区产业技术合作,走有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乡村游等新业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农业担保体系。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构建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健全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有序推动集体经济股权内部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