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新疆哈密,大南湖露天煤矿施工机械在进行层间剥离。 CFP 资料图
9月21日,国家环保部在官网公示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拟审查内容,“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下称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项目被指出,存在“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等问题。
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南湖乡的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项目,是由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约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00万元,仅占总投资的2.14%。
该项目矿田面积为40.52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为15.13亿吨,设计年产规模1000万吨,服务年限141.8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且不建设选煤厂。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环保部拟审查公示,该项目未配套建设选煤厂,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环评要求;且露天开采方式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为减缓对地表砾幕层的破坏,建议取消露天开采”的要求不符。
而该项目于2013年9月就已开工建设,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
地表砾幕层、地下含水层全遭破坏
环保部拟审查公示显示,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项目所处区域生态脆弱,水资源短缺,露天开采将使“开采境界内的地表结皮、砾幕层(具有防风沙的生态功能)全部遭到破坏,地下含水层全部疏干,生态环境破坏较大”。
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也自述,煤矿位于残丘台地区,地表被残积、坡积的岩屑层覆盖(南湖戈壁),“项目区主要是躶地,无地表径流、无植被,生态系统极为脆弱”,“露天开采对矿田内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及土地覆盖的破坏十分明显,极易造成表层土壤结构破坏和加剧水土流失”。
公示内容显示,煤矿最终采掘场将形成一个590米深、面积9.73平方公里的采掘坑,外排土场将形成一座高60米的排土山。
而环评报告书一份砾幕层受损数据也预测,全矿田开采结束后,若不采取生态整治措施,原合计面积为93.33Km2的裸岩石砾地和戈壁,将减少36.21Km2。“
对原生地表砾幕层产生破坏,砾幕层对地表风蚀的防护功能也将随之将遗失殆尽”。
环评报告书提出,对地表砾石进行剥离收集并单独存放,保证砾石覆盖度不低于60%,以进行砾幕层分阶段、分区域恢复。
此外,环评报告还认为,煤炭露天开采将疏干烧变区含水层,即利用排水设施主动降低地下水水位或水压,“对其影响较大”;煤炭开采的疏水,将减少地下水水量,且难以恢复,开采对煤系含水层影响较大。
环保部拟审查公示也指出,“露天开采后,地下含水层将全部破坏”。
项目未批先建曾被罚20万
环保部公示该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中,还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于6月9日向环保部环监局发送的一份行政处罚复函中,则透露了更详细的信息: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项目在2013年9月就已开工建设,已建成全长5.6km全封闭的输煤系统,以及配套的生活、办公、消防设施,并开采出工程煤约30万吨。
哈密地区环保局在5月5日向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并罚款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所属的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原系国家电网公司在2008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8月时,整体转让给中央直管的国有独资公司神华集团,据其官网介绍,神华是全国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煤炭企业,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经销商。
神华集团官网披露信息显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项目又名“国神集团哈密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是“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重点电源项目、哈密电厂4×660MW机组的配套煤矿。
哈密电厂4×660MW工程项目早在2012年就已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底也对该项目做出批复。
神华集团官网介绍,作为“疆电外送”主力电源之一,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发电量达145.2亿度,年均缴纳税费约2.7亿元,“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