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 房延彦)昨日,省纪委对全省查处的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沈阳市东陵区桃仙街道莫子山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桂荣 2010年7月,在浑南新城全运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中,为他人违规办理户口迁入、违规签订补偿协议等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10余万元;贪污国家补偿款59 万元;行贿8.6万元。王桂荣被开除党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大连庄河市打拉腰村党总支原书记、原主任王仁财 2007年至2010年,与私营企业主虚构事实,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9000余万元;挪用集体资金790余万元,同时犯有故意伤害等罪。王仁财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本溪市平山区千金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张喜年 2011年至2012年,伙同该街道原主任马忠仁,私自截留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于单位支出,造成国家损失114余万元。张 喜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忠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其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锦州北镇市广宁街道马屯村党支部原书记海长明 2006年至2013年,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国家补贴款256014元,其中215894元用于村务支出,40120元已上缴国库;擅自决定将自来水工程用 款54000元不入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扣留村民种子补贴款30030元用于村务支出。海长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辽阳市辽阳县财政局原副局长郝景新 2010年至2011年,为他人承揽工程、套取国家惠农资金等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17万元,造成国家惠农资金损失400余万元。郝景新被开除党籍、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1年8个月。
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下屯村报账员李杰 2008年至2014年,以该村已去世村民名义冒领五保金、养老金,合计25617元。李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铁岭县平顶堡镇民政办主任曹永昊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朝阳市朝阳县胜利乡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刘兆富 2010年4月,伙同他人套取国家救灾饲草补贴款33000元。刘兆富被开除党籍、公职,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葫芦岛兴城市红崖子乡古城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原主任周岐雨 2012年5月,虚报冒领高速公路占地款33040元;2012年7月,虚开收据报销40000元;2012年11月,将该村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 70000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周岐雨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