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国家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称,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民政部近期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随后不久,其官微再次表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将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查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相关部门提供便利,避免办事群众在用证和出证部门间往返奔波。
重庆暂时还可以开
俗称为“单身证明”的那张纸,正式名称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8月27日,国家民政部发布通知明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 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现在重庆各区县婚登机构还能开具“单身证明”吗?重庆晨报记者昨日电话联系了多个区县的婚姻登记处(中心)负责人,他们说目前还在正常办理婚姻 登记记录证明,当然也包括“单身证明”。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收到正式纸质文件后,市民政局将向各区县民政部门转发国家民政部的通知。
单身证明有数十种用途
在主城某区婚姻登记机关窗口工作的徐女士说,现在“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用途已经由最初的买房贷款过渡到了房产过户、房屋中介、银行贷款、户 口迁移、出国(继承遗产、移民、工作、教育)、司法公证、拆迁安置、婚介所(相亲)、办理低保、用人单位招聘、医院做手术、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要求出具 的类型由开始的未婚者,现扩展至所有的单身状况:未婚者;离异后未再婚者等婚姻状况。